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销售机构为
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人民币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一、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根据与相关销售机构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
补充协议,决定自 2024 年 8 月 30 日起,新增下列销售机构为本公司旗下富兰克林国海全球
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C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
金代码:021842,基金简称: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QDII)人民币 C)的销售机构。详情
如下:
是 否 开 定 投 起 点 是否开通 最低转换 是否费率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通定投 金额(元) 转换 份额 优惠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投资者可到上述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
为申购金额。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如上表所示,但如上述销售机构
规定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
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的产品资料概要、
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概要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人应
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
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
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3)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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